法院和检察院的“冲突”,你支持谁?
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,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,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。
——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,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都应该是平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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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5月17日,湖南省吉首二中。
不满15岁的初二学生蒋华被数名学生带至厕所,同校的15名同龄学生对其进行围殴。
混乱中,蒋华从衣袖拿出事先准备的折叠刀乱舞,刺伤了3人,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,另一人为轻微伤。
2019年8月7日,蒋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,后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。
2020年7月6日,一审认定蒋华构成正当防卫,公诉机关指控蒋华犯故意伤害罪不成立,判决蒋华无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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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首市人民法院认为,该行为不是约架,而是一种校园欺凌行为。
随后,蒋华走出看守所,回到家中。
——至此,蒋华在看守所被羁押近11个月。
不久,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向湘西州中院提起抗诉。
常理来说,公检法系统里,对于案件的审判和最终裁定,几乎都是“保持一致”的。
而这次,校园霸凌“反杀”事件,法院认定蒋华正当防卫,无罪;而检察院却认为蒋华构成故意伤害,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抗诉。
——为数不多的一次,法院和检方,意见发生了“冲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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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3日,在被迫停课11个月后,16岁的蒋华(化名)回到湖南邵东老家的一所学校报名,继续初三学业。
不过,他的身份仍是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。
“我现在时常半夜惊醒,梦见警察扣上手铐把我带走的画面。”
——蒋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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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方抗诉的一个重要依据,是蒋华在被带进厕所之前,事先准备了一把“折叠刀”。
——人家还没开始打你,你怎么能事先准备刀子呢?
但是我希望检方能够反过来想一下。
这不是校园里两个学生打架闹矛盾,这是赤裸裸的校园霸凌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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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在一次春游时蒋华与同班女同学讲了几句话,一名同年级外班的男生胡某便认为蒋华“招惹了他女朋友”,胡某要求蒋华给他买一包烟赔礼道歉,否则就要打他。
蒋华花7块钱买了一包香烟给了胡某,胡某嫌烟不好没有收,遂起了要打蒋华的意图。
先是几个人用近乎胁迫的方式,把蒋华带到了厕所,然后15个人一起围上来,高个子的先动手,然后蒋华倒在了地上,15个人对着他拳打脚踢。
这个时候,1VS15,难不成检方希望蒋华自报家门:“咏春、叶问”,还是“佛山,黄飞鸿”?
遭众人围殴后,愤怒和本能的自我保护反应,蒋华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,致使两人重伤、一人轻伤。
15个人打一个人,却不许这一个人事先准备折叠刀?
校园霸凌之后的正当防卫,3个人受伤了,法院判决蒋华无罪,检方却认为法院判决错误,蒋华系故意伤害应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——这个抗诉,法律依据在哪里?道德底线在哪里?
即便是真的要追究蒋华的责任,也应该是“防卫过当”,怎么就成了“故意伤害”了?
校园霸凌的因为事先没有准备刀子,倒成了“弱势群体”,自我保护奋起反抗的被欺凌者,反倒成了故意伤害的“罪犯”?
法律,到底是用来保护受害者,还是用来保护作恶者的?
反过来细想一下,蒋华事先没有准备折叠刀,15个人打他一个,把他打成了重伤住进了医院。
这15个人,会被判定故意伤害罪来追责刑事责任吗?
——未必。
因为若真是如此,“法不责众”和“未成年人保护法”,必定又要站出来发挥“功效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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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2月,北京某中学内,五名女生在校内无故殴打、辱骂两名同学,造成其中一人精神抑郁,至今无法正常生活学习。
法官认为虽是未成年人,但随意殴打他人致伤,已构成寻衅滋事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
最终,这五名未成年少女因校园欺凌,分别获刑一年及11个月。
——如果全国各地的校园霸凌事件,都能参照这起法院的判决案例来处理的话,蓝天白云之下,就真的可以还给孩子们一片校园净土。
同理,今天的蒋华事件,15个人殴打欺凌一个人,检方却认为蒋华应该赤手空拳的保护好自己。
——这种“事先准备折叠刀系主观故意伤害”的说法, 是不是太过于荒唐可笑?
抗诉的检方和知乎上面“理中客”的各种分析,认为应该告诉老师处理此事,或者报警处理。
我不知道这些人有没有经历过校园生活,或者说知不知道人性卑劣。
一旦这15个人,决定对蒋华校园霸凌了,你认为,蒋华有机会避免吗?
而在霸凌行为、殴打事件没有“正式发生”之前,老师怎么处理?警方能出警抓人吗?
电影《少年的你》是怎么阐述校园霸凌的?
警察局内,女警察语气冰冷的质问陈念:
“为何在被拍下裸照之后依旧安心的学习?为什么不报警,不让警察来帮你?我很同情你的遭遇,但是如果你能多相信大人一点,来报案我们肯定会帮你的。”
陈念平静的回应道:
“所以被欺凌,是我的罪过吗?谁能帮我?录我视频裸照的人吗?站着看热闹的人吗?还是那些问为什么只欺负你,不欺负别人的人呢?”
女警察:“你觉得只有自己能帮自己,所以你去找了魏莱想报复她?”
陈念:“一般人的眼里,报复是正常的,像我们这样一直忍耐的人,只想熬过高考的人,我们这样是错的吗?那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是这样的话,你还放心把你的孩子生出来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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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方,如果你的孩子被十几个学生胁迫到厕所去了,你是希望他带着折叠刀保护自己,还是自觉躺在地上,任由对方拳打脚踢?
如果是蒋华约架某一人,两人厕所单挑,蒋华事先准备了折叠刀,捅伤了对方,你说这是故意伤害,我还勉强能够接受。
现在是对方先动手打他,15个人围殴他一人,举刀自卫,有什么问题?
如果蒋华没有事先准备刀,在厕所里无意间捡起一把刀反抗,这是不是就算“正当防卫”了?
道德应该同情弱者,法律应该保护真正的受害者。
——法,不能向不法让步;道,不能向无德退缩。
我们时时刻刻在提醒自己,也在告诫别人,要奉公守法,要赤诚善良,要正直勇敢,要做个好人。
然后,我们想要做个好人,却遭遇到了坏人的欺凌和伤害。
——结果,却是要让受伤害的我们去接受心理治疗,而对那些坏人只是轻飘飘的批评教育,我们在阴暗的房间里孤独沉默,他们在阳关底下肆意狂笑。
天地不仁,大道不公,病因就在于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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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飙,记住这个名字,这是一个值得载入中国公检法系统史册的名字。
今年68岁的张飙,仍然无法退休,因为每天找他求助的人很多。
河南民工、安徽农民、来自全国的求助者,都把希望寄托在了“冤案平反的幕后英雄”、“体制内的健康力量”、“全国模范检察官”张飙的身上。
新京报:一路上,一直陪伴你的东西是什么?
张飚:是信仰。是我对法律和检察官这个职位的信仰。
新京报:未来的路上,你期望是什么样的?
张飚:我希望年轻的检察官能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、信任和信仰法律,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,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诚扞卫者。
一个人一旦被逼到绝境时,要么就是心灰意冷的绝望自杀,要么就是拼死一搏的用私刑的方式来“以暴制暴”。
无论哪一种,结局都是个悲剧。
而那些施害者,那些和稀泥的人,他们不会真的关心,这些受害者,最终究竟是会选择生存还是毁灭。
不去深究校园霸凌的源头问题,反要揪着受害者的反抗行为来扞卫法律的神圣庄严。
——这既糟践了法律,又侮辱了道德。
文明社会最悲哀的地方就在于,作恶者总是能够逃脱惩罚,无辜者总是被逼到绝境。
“以公正管辖天下,老百姓只想要公平公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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